【出自大家健康雜誌 2008.04  】

 當婚姻擠進第三者,不管發覺早或晚,

雖然是難堪的選擇,都必須勇於面對。

宣洩情緒後,理性思考每一個去留的因素,

從煎熬的情關中掙脫,找到出路。

縱橫香港演藝界40年的藝人沈殿霞2月下旬因病過,身後在新聞報導中討論最多的,便是前夫鄭少秋外遇生女肇致離異一事並指稱這是沈殿霞直至死前最痛徹心扉的遺憾。

很多人或許不明白:男人都已如此絕情,女人為什麼還願意死守著殘破的婚姻?是因為深愛著對方而寧願自欺欺人?還是害怕離婚後無法自謀生路?抑或是不願背負「棄婦」之名?甚或不想平白便宜了那對「無恥男女」?

外遇是婚姻之癌嗎?

外遇該如何解決?這問題似乎沒有標準答案,「不同的婚姻,就有不同的模式」恐怕才是真實的答案。

對老一輩婦女而言,很多人認定此生只結一次婚,婚後情願忍受配偶外遇也不離不棄;相對的,很多男人即使花名在外、偷腥無數,卻百分之百認同「糟糠之妻不可棄」為最起碼的婚姻道德觀,不願濫情之後又更惡質的負心離去。

所以上一代的婚姻生活,有相當多「中國式離婚」夫妻──情疏義未斷,一生維持合法的婚姻關係,但空有夫妻之名、未必有夫妻之實,甚至長期分房而居。比較「幸運」的男人,或許可獲得原配的諒解,妻妾願意默認彼此的關係,即使不相往來,但也不至於相逼相脅。

但現代人可就未必願意忍受如此複雜的婚姻關係了。尤其當配偶外遇時,當事人第一時間的感受,往往震驚於配偶不僅違背了當初的婚姻誓約,在身體心靈上做出無情的背叛,更是對自己多年付出的全然否定,那種心痛和委屈的情緒,常令當事人抓狂之餘,做出傷害自己、對方和其他家人的事。

破鏡難重圓 裂痕應猶在

對大多數男人來說,或許「外遇不是永遠,只是一時」,但對太太來說,就算先生最後回到身邊,卻不一定有能力忘掉傷害,接納先生曾經外遇的事實,因此有很多破鏡重圓的夫妻,最後還是走上離異之途。

臨床心理師王瑞琪也說,「婚姻中似乎有三個人在一起生活」的感覺是很糟的!真正有合法關係的兩人,往往也因第三個影子而無法真正貼近彼此的心靈。

曾處理相當多離婚個案的諮商專家吳娟瑜說,一位曾經外遇的男士向她坦承,當初是自己幼稚,想藉外遇來證明自己經過多年婚姻依然有魅力,但在外遇過程中,其實是苦樂摻半,更怕在公共場合碰到熟人,覺得自己「犯不著」,於是迅速處理完外遇後,就向太太坦白,還好太太很快就諒解,讓他感激至今。

離婚後曾經罹患輕度憂鬱症達2年的性教育專家王瑞琪說,外遇不是只有分開一途,先生回頭的機率很大,如果太太願意重新接納先生,一定有的心理準備是:「敞開心胸,不計前嫌,用對方法,持續努力」如果做不到這4點,離婚不失為一個自保之道。

為了孩子不離婚 這理由太沉重

事實上,婚姻會出狀況,不一定是夫妻感情有問題。以王瑞琪為例,和先生感情一直不錯,她看過一項調查也顯示,外遇的夫妻中,有七成自認夫妻感情頗佳,所以,當配偶發生外遇時,另一半不必自責,更不要覺得自己做得不夠,或覺得從此矮人一截。

王瑞琪不否認,當時會選擇離婚,實在是無力也無心再面對前一段婚姻及相關的親人,雖然自始至終,前夫都不想離開,但她覺得兩人暫時分開會好一些,所以在和諧理性的情況下簽字離婚,離婚後也還維持著「遠方親人」的關係,儘量減少孩子的衝擊。

雖然王瑞琪想過:讓孩子突然沒有爸爸選擇離婚會不會太過自私?但當時,女兒讀高中,早熟而懂事,很快就表明能夠支持媽媽的決定;至於上國中的兒子,是個溫暖可人的大男孩,雖然以沉默表達無法接受,但後來還是認為媽媽的決定並不算太錯。

王瑞琪認為,不能把婚姻責任丟給孩子,有些媽媽為了孩子而「犧牲自己不離婚,理由真的過沉重,畢竟,大人的責任小孩背負不起,孩子也不願意父母為自己而活在痛苦中

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常務監事賴美惠也說,孩子長大了終究要離開父母,早分開晚分開都不必捨不得;再說,就算親子分居兩地,血源關係並不會因此而中斷,先生既是孩子的父親,本該共同負起教養責任,太太只要善用監護權,一樣可以保持和孩子的親情,沒有必要拿孩子當籌碼或為了孩子而忍辱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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